侯丽杰:“华人也能独立打官司”——访华裔刑事辩护律师Michael Kan
“没想到自己会成为一名律师,而且是在西方国家做一名法庭辩护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Michael Kan如是说。
本月初,Michael Kan正式离开他为之工作的洋人法庭辩护律师,成为一名独立执业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Criminal Barrister),据悉这也使他成为奥克兰首位能够独立进行陪审团辩护的华裔律师。此外,他还担当着法庭执勤律师(Duty Solicitor),而且是奥克兰唯一的警察拘留法律协助华裔律师(Police Detention Legal Assistance Lawyer, 简称PDLA lawyer)。Michael Kan从事律师职业可谓半路出家,而且是人到中年才起步,用他自己的话说——
“律师是人生经验的累积”
Michael Kan,中文名字为甘镇宇,祖籍中国广州,他生长在台湾,最初做汽车修理工。在获得了加拿大经济管理学士学位后,他开始在台湾和中国大陆经商。加拿大求学的经历令他对西方体制有了一个良好的印象,这也是他1994年移居新西兰的动因。
来到新西兰后,Michael Kan先是在一家Kiwi制药厂工作, 后在梅西大学攻读MBA。毕业后,他开始自己做出口贸易,期间涉及到不少民事纠纷需要处理,这促使他下决心自己做律师,并进入奥克兰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专业。从入学时起,Michael Kan就立志做一名法庭辩护律师。2004年毕业后,他为一位Kiwi律师工作,边实践边学习。
“给洋人打工10年也等于零”,在积累了一定经验后,本月初,他辞去工作,和从事这一行业的洋人律师一样,独立执业,专门受理各类刑事案件,包括凶杀、贩毒、性侵、抢劫、盗窃、欺诈、家庭暴力、危险驾驶等,并成为一名能够独立完成从开场陈词(Opening statement)到结案陈词(Closing statement)的这一陪审团辩护全过程的华裔律师。
虽然他的律师职业生涯并不算长,Michael Kan今年还是获取了作为警察拘留法律协助律师(Police Detention Legal Assistance Lawyer, 简称PDLA lawyer)的资格。该项律师服务是新西兰法律援助的形式之一,其职责是为那些被警方拘留但一时找不到律师的人提供临时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目前他也是唯一的华裔PDLA lawyer。
Michael Kan认为,他今天取得的这一切,是与他过往的人生经历分不开的。
“不是只有洋人才会打官司”
据Michael Kan介绍,新西兰律师行业有民事律师和刑事律师之分。目前华人律师绝大部分是在从事民事律师,主要负责合同、买卖、房地产及婚姻财产纠纷等;少数刑事律师也主要是和洋人律师一起合作,关键环节由洋人律师出面,华人律师更多的还是充当了翻译的角色。Michael Kan个性执着、不服输,经过几年在洋人律师事务所的实践,他立志改变这种状况,“不是只有洋人才会打官司,”他说,现在他作为一名独立的刑事辩护律师,“就是要做给洋人看,华人里也有可以独当一面的辩护律师。”
黄女士成为Michael Kan的当事人还是出于偶然。三年前,她由于一桩进出口贸易而被起诉。当时有朋友向她推荐了一位Kiwi律师,说该律师在本地土生土长,和法官一样都是奥克兰大学毕业的学长学兄,关系默契好办事。黄女士听从了朋友的劝告,结果两年下来,花费不少,案件毫无进展,她和律师之间僵持不下。原因一是她的律师认为她应认罪,但如果认罪,她的罪行会很严重;如果不认罪,官司会很漫长,而且结果不得而知。这让黄女士左右为难。
二是语言交流上有障碍。后来,她的律师提出可以介绍一位华人律师来做翻译,结果就找到了Michael Kan。在翻译的过程中Michael Kan发现,该案情并非像这位Kiwi律师所说的那么严重,其中很大程度是由于理解上的文化差异。
他向该律师指出,但对方固执己见,致使案件依然停滞不前。后来,Michael Kan觉得这样下去实在对黄女士不公,就向这位Kiwi律师提出,如果不介意,他愿意接手办理此案。一筹莫展的Kiwi律师也同意了。结果仅用两周的时间就结了案,结果远没有Kiwi律师想像的那么严重,顺利得出乎黄女士的意料,也令那位洋人律师惊讶。黄女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禁不住称赞道:“Michael Kan办案非常人性化,而且敬业,他帮助我理性分析案情,为我列出了三个解决方案,并陈述各自的利弊供我选择,最终以最节省时间和金钱的方式解决了问题。”
华裔辩护律师的优劣势
在一个英语国家、由当地人主导的辩护律师领域,对于英语不是母语的华裔辩护律师来说,语言和文化背景上的劣势是不可否认的。
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资深翻译、曾全程担任Michael Kan辩护的一起华人毒品案审理翻译工作的冯先生。该案的被告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卷入了一起毒品案。冯先生长期担任奥克兰地区法庭的翻译工作,多年来,亲眼目睹各类Kiwi律师在法庭上的表现,包括一些新西兰著名的皇家大律师。冯先生介绍说, 华人从事刑事辩护律师凤毛麟角,而像Michael Kan这样独立担当陪审团辩护律师也是他见到的第一位。
冯先生认为,从事法庭辩护律师需要非常强的语言能力和丰富的阅历,对法律非常敏锐的解读能力和预见能力,这些对律师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而对英语不是母语的华裔辩护律师来说应该是严峻的挑战。这也是华人从事刑事辩护律师寥寥无几的主要原因。
他说,Michael Kan在该案中的辩护可圈可点。他对案件所做的充分准备是至关重要的,面对陪审团,他表现出了自信,特别是在做关键性的结案陈词时非常出色,最终使陪审团未能做出有罪的裁定,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应有的保护。他说:“华人中能有这样一位律师,对华社也是一件好事。”
但是作为独立完成从开场陈词到结案陈词这一陪审团辩护全过程的华裔律师,Michael Kan深感责任之重大,他说:“作为辩护律师,你的每一句话对当事人都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官司输掉,当事人是可能会坐牢的。”因此,他认真对待每一例案件。
一位曾委托Michael Kan而赢得家庭暴力官司的程先生这样对记者描述他出庭时的感受:“我完全信任Michael Kan,他很自信,很专业,条理清晰透彻,我什么话都不用说。”他还表示,希望以后不会再有任何事发生,但一旦有事,一定还找Michael Kan来办。
Michael Kan认为,作为华人律师,能够与当事人很好地沟通,了解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感受,并把它真实地呈现在陪审团面前,以情感动陪审团,这也是洋人律师在受理华人案件所不具备的优势。而且,由于语言上的差异,华人律师不擅长使用方言、俗语,这更容易为文化和教育背景参差不齐的陪审团成员所理解和接受。毒品案的当事人就对本报记者说:“Michael Kan打官司很有power,他说服陪审团时的方式很好,能抓住重点,把我内心的想法都表达出来了。”
华人打官司的几点建议
几年来Michael Kan参与的刑事案例不同种族的都有,但作为为数不多的华裔辩护律师,他自然而然地经手了更多的华人案例。据他介绍,华人刑事犯罪的特点,一是小事不断,常有一些轻微的犯罪如打架斗殴,家庭暴力导致的轻微伤害,超速或酒后驾驶等;二是制造大案,如毒品犯罪、凶杀案;三是高智商犯罪,如欺诈、洗钱等犯罪。
根据自己的经验,Michael Kan认为,华人在遇到司法麻烦或需要打官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不要随便录口供。Michael Kan说,当被执法部门拘留并被告知你有权不做任何口供和保持沉默时,立即照办,并要求立即和律师通话。因为人们在被拘留的情况下往往紧张、害怕,急于为自己摆脱罪名,这种情况下录下的口供将成为日后的证词,任何的出入都将为将来的辩护带来麻烦。
第二,不要轻易认罪。Michael Kan说,华人大部分是移民来新西兰,对新西兰的司法系统和法律不熟悉,遇上官司,怕麻烦,怕花钱,就想认罪了事。殊不知可能为自己的未来埋下隐患。他经手过很多类似的案例,如有的留学生因过去认了罪,留下了案底,在申请移民时,麻烦就来了,这时候需要花费更大的代价来补救。所以如果证据上有辩护空间就不要认罪。这也是当事人的权利。
第三,要有耐心。Michael Kan说,新西兰的司法系统和中国有很大的区别。它更注重程序。程序正义是当事人权益的保障,没有程序正义也就没有司法正义。刑事法庭因为定罪标准高,所以审判程序和步骤很多。因此,有时一个案子会持续很久,他说,只要想打官司,就要有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