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事件与全球契约
谷歌计划退出中国,在各界持续的讨论声中,一个更深层的话题渐渐浮出水面──一家致力于加速信息流动、集成全球信息的跨国公司怎样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如何应对来自商业价值、政治利益、法律约束的碰撞?
跨国公司的难题
很多年以前,当人们在制定包括「第十九条」在内的国际人权公约时,主要针对的对象只有一个:各国政府。简单来说,政府既可以是人权最大的保护者,也可能是人权最大的侵犯者。名目繁多的各项国际人权公约正是为了避免各国政府成为人权侵犯者,保证政府对人权的基本保护。
如今,全球化的浪潮已席卷多年,能够在人权事务上发挥作用的不再仅仅是联合国和各国政府。至少有两股新的力量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是以各种NGO为代表的公民社会,一是跨国公司。
和政府一样,跨国公司也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推动人权事业,又可能伤害人权。当资本全球化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的时候,联合国提出了「社会规则」、「全球契约」(GlobalCompact)的设想,以此规范跨国公司的行为。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安南向全世界企业领导呼吁:遵守有共同价值的标准,实施一整套必要的社会规则。
新千年伊始,「全球契约」计划正式启动。契约包括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和反贪污等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其中人权方面的条文是「企业应该尊重和维护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绝不参与任何漠视与践踏人权的行为。」
尽管如同所有的国际人权公约一样,这项「全球契约」更多的是一种宣言性的文字,实际约束力非常有限。但在一些极其重视人权的发达国家,跨国公司能否履行「全球契约」中规定的社会责任将成为影响其声誉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这便是谷歌面临的一大难题。尽管大部分人都认同「普适性」和「特殊性」结合的人权标准,但谷歌在中国所做的某些有违国际准则的行为仍然遭到了广泛的批评,这也成为它在实施商业战略时不得不慎重考虑的因素。正如台湾企业社会责任协会秘书长曾昭明评论的,「在全球化时代,每个企业都是国际间复杂经济系统的一部分,企业所生成的影响绝非限于一国之内,自然考虑其影响时就必须秉持跨国界的国际准则。」
如果谷歌的退出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考虑在内,那将是一件可喜的事情,因为一份由联合国发起、被全世界公认的契约实实在在发挥了作用。
更美好的世界
在针对谷歌事件的讨论中,有两种极端的看法:一种是将谷歌美化为正义的斗士,另一种则是将谷歌诬为无耻的小人,为了商业利益,为了自己的「主子」而上蹿下跳。
这两种看法都不妥,后一种看法为害尤甚。
很多支持后一种看法的人都提出一个细节:在谷歌宣布计划退出中国的前几天,希拉里·克林顿刚和它的头头一起在国会山上吃过饭。而下周,希拉里·克林顿据说还要发表一项关于网络自由的演讲。
还有一些人则引用数据说明:谷歌中国赚的钱很少,商业上的失败才是他们退出的真正原因。
的确,来自政治和商业的因素都是我们必须综合考量的。但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在哪里?是「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很多人的错误在于,自以为找到了事件背后的动机,在得意洋洋地揭穿那些「肮脏阴谋」的同时,却忘了我们的目标应该是寻找和建设一个更美好的世界。他们拚命寻找证据证明美帝、谷歌、联合国都不是什么好东西,然后对一个不美好的世界心安理得,甚至竭力维护。
这是最可怕的──很多人都已经不再相信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存在。无论是《世界人权宣言》中那些美好而激动人心的句子,还是《宪法》中的庄严承诺,他们都以一种犬儒的态度视之──反正实现不了,就连美国也有那么多的丑恶,联合国更是一个列强盘踞的地方,这个世界注定这么脏,我们还谈论那些美好而不实际的原则干什么呢?
这是我最不能忍受的态度,也是我执着围绕「第十九条」展开写作的原因,我看到了浩浩汤汤的历史大势,我相信这些美好的原则能够被人类实现。
回到本文的主题──谷歌所代表的全球化时代的商业力量和技术变革,为我们开启了通向更美好世界的可能路径。尽管它并不像天使一样美好,并没有真的始终坚持「不作恶」,有时甚至也有些丑恶的影子,但它带来的可能性依然令人兴奋。从这个角度说,谷歌退不退出中国并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们看到了改变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