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房思索之四:关于房价三问的叙说
我的三篇博文:《天价房价的症结何在?》、《天价房价的悖谬何在?》、《天价房价的出路何在?》,在天涯集群博客登出后,得到很多回帖。帖子的风格各异,其中很多内容在我的感觉都是热的,热乎乎的or热辣辣的。这些帖子,让我真诚感动。只是因个人视力原因,未能一一作答,很是抱歉。我并非房地产问题专家,所发议论不过是块垒在胸,不吐不快而已。我的基本认知是,中国大陆房地产面临的核心性问题并非高深的理论困局,大半属于常识性悖谬。而正是这种常识性悖谬对市场的扭曲更重,对弱势群体的伤害更大。回帖中提到的一些问题,很具研究品质,对我非常有启发,也促使我对一些问题想继续发表些意见。
一是市场经济问题。中国大陆要不要走市场经济之路,应该是没有疑问的。中国应该也必须走市场经济道路,舍此无路可走。现在一些人怀念计划经济时代,认为那个时代仿佛还好些,其实不然。计划经济时代也是一个特权时代。毛泽东主席可以在中南海挖游泳池,中国农民却不可以认真耕种自己的那小块自留地;各个省市可以为接待中央领导修建无比奢华的招待馆所,却没有人真正关心老百姓们的住房问题。
我不反对市场经济,而且认为中国的市场化程度还很不够。我反对的只是在市场经济基础上,政府没有找对位置,没有尽到责任,没有履行必须履行的义务,即一般业内人士说的所谓错位、越位、失位问题。
那么,政府对于市场究竟该负有什么责任?至少应该负有四种责任,即:
1、 反对垄断;
2、 保证公平;
3、 救助弱势人群,特别是低收入人群;
4、 保护中国企业在海外的权益。
然而,我们看到的却不是反对垄断,而是纵容垄断;不是保证公平,而是以不正确的规则设计与不恰当的政策表达促进和加剧了不公平;不是认真救助弱势人群,尤其是低收入人群,而是因为政策与设计的过度向富人倾斜,向强势话语权人群倾斜,而使得贫困者很无助,使一线打拼者很无奈。即使在保护海外中国企业这一点上,也常常显得很被动、不坚决与不专业。
我在一本书中说过,中国自春秋已降,有四种体制发生过或者正在发生巨大的框架性、基础性作用。这四种体制是:中央集权式的郡县制,科举制,共和制与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管理者的干预,而且看中国大陆的状况,是一讲干预,很多眼睛马上放光。然而,干预是为了匡正市场的过度表现,而不是扭曲市场规则;干预是为了保护优质资产的充分发展,而不是为了保护劣质资产的放大;干预是为了纠正有悖市场规律的泡沫行为,而不是让这些泡沫达到虚假繁荣;干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的生存质量更高,而不是绑架消费大众,使其付出更多的更没有理由的代价。最关键之点是:我们支持市场经济,固然可以有一千个理由,但排在第一位的,显然而且只能是公民的权利与人民的福祉。没有这两条,管你什么体制,都不合现代文明属性,也不具宪法基础。
实际上,市场经济确实不能包治百病,否则就不会出现德国的法西斯主义,不会出现日本军国主义,也不会出现三十年代的西方大萧条,更不会出现目前仍余瘟未尽的经济危机。这等于是说,体制固然重要,只有体制是不够的。体制是一种基础,基础需要相应的系统与文化做匹配,匹配恰当,可以出现文景之治、开元盛世;匹配不当,也可以出五胡之乱与安史之乱。
真的市场经济,应该是自由经济,平等经济,契约经济,公平规则下的竞争经济。它要求社会成为法治社会,政府成为有限政府,知识分子成为理性文化的代言人、批判精神的自觉者,社会管理体制成为民主体制。它要求不同国家依照共同的自愿的规则走向世界全球化、一体化目标。
为达到这样的目标,我们别无选择,只有咬紧牙关,理性前行。
再次谢谢相识与不相识的网友们的指教与关注。
2010年1月20日